铁路旅客旅行须知

发布时间:2020/5/29 18:19:07

   1.旅客须在乘车前购买车票。车票须在铁路车站或铁路指定的代售点购买。

   2.随同成人旅行身高在1.2-1.5米的儿童可购买半价座票,超过1.5米时应购买全价票。每一成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超过一名时,超过的人数应买儿童票。

   3.在普通大、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含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及中、小学生读书,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地且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贴有电子优惠卡的学生证(小学生凭书面证明)每年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到院校的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买一次学生票。

   4.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伤致残的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警察证”享受半价车票。

   5.旅客须按票面标明的日期、车次、座别、铺别乘车。如不能按时乘车,须在开车前办理退票或一次改签手续。因特殊情况经站长同意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始发改签手续,但因此改签后的车票不退。

   6.除因伤病不能继续旅行、经站车证实可按规定退票外,直达票中途下车前程失效。通票须在票面载明的有效期内到达到站,中途下车应当办理中转签证手续。

   7.乘坐动车组列车时,须凭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购票,并凭原件进站乘车或办理退票手续。动车组列车车票最远发售至本次列车终点站。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动车组列车车票。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可以在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仅限铁路购票、乘车用)。

   8.成人旅客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旅客10千克。每件物品的外部尺寸长、宽、高相加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列车不超过13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超过规定物品应办理托运。旅行中,旅客须自行妥善保管携带品。

   9.旅客退票须在列车开车前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并核收票价5%的退票费。开车后不予退票,但因伤、病等特殊情况可在发站开车后2小时内办理。

   10.本须知是旅客乘车有关规定部分简介,详细规定请参阅《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